

 |
發牌流程
| 1. |
向食物環境衛生署提交申請 |
| |
食物環境衛生署向屋宇署及消防署徵詢,提出申請之處所是否適合作食肆用途
。 |
| 2. |
進行有關設計圖則質素審查 |
| |
申請人由認可人士陪同到食物環境衛生署提交有關之設計圖則及開會。
|
| 4. |
申請人由認可人士陪同到食物環境衛生署與三署進行會談,聽取有關處所需要改善項目,以達到發牌條件。 |
| 5. |
食物環境衛生署隨即發出"發牌條件通知書"(俗稱裝修信),列明所需改善項目。
|
| 6. |
先前如有申請臨時牌照,當裝修工
程完成後,由認可人士確認申請人已辦妥食物環境衛生署發出之臨時發牌條件通知書上之條件後,即可在二至三個月內領取臨時牌。 |
| 7. |
有關永久牌照之批核,當裝修完工後,由承造商及認可人士簽發有關文件,通知各有關部門,然後各部門再各自進行實地視察。
|
| 8. |
如確定有關規定項目已辦妥,七個工作天內會發出全年牌照。 |

*三署即食物環境衛生署、屋宇署及消防署
|
|

|

 
|
築龍資深於飲食業牌照顧問
,是你創業好幫手。
| 特點: |
| . |
專業服務不假外求,省時、省錢,連貫週全。
|
| . |
所有服務均由本公司以下專業人士直接提供:
註冊測量師、政府認可人士(A.P.) 、特許設計師 |
| . |
一條龍式服務: 食肆牌照申請
+ 室內設計 + 裝修 (以上服務亦可以個別形式提供) |
| . |
價錢合理勝市場,服務專業。 |
| . |
歡迎與市價比較 |
| 香港飲食業蓬勃,成立食肆必須的一環是申辦飲食牌照。有關政府部門對發牌要求條件較前嚴緊,其中過程繁複,如非由專業人士處理,除了有机會遭有關部門拒絕申請外,更難達政府發牌標準,往往費時又失事,增加不必開支,遲遲未能取得牌照下... |
| |
申請食肆牌照可從以下途徑: |
| . |
由顧問公司一手包辨 |
| . |
測量師行、則師樓,亦設有申領食肄牌照服務 |
| . |
自行申請,再聘用政府認可人士簽核圖則 |
| 依據香港特區政府規例,凡在本港開設食肆矷A開業前均需申領食肆牌照,售賣或供應酒類供顧客在這些場所飲用,均需領取酒牌局簽發的酒牌,方可營業。 |
| |
開設食肆場所要符合及履行以下條件,否則發牌當局不會考慮任何場所的食肆牌照申請及發牌: |
| . |
能{符合衛生方面的嚴格規定。 |
| . |
符合通風設施的規定。 |
| . |
能夠符合樓宇結構規定。 |
| . |
沒有危害公憐w全的違例建築工程。 |
| . |
有足{的走火通道 |
| . |
符合氣體安全規定。 |
| . |
能{符合消防規定。 |
發牌當局是不會簽發肆牌照予指定作住宅用途的樓宇的樓上單位 |
 |
|

|
|